昨日上午,东莞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专题报告会在东莞市老市委机关大院会议厅举行。此次报告会为广东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巡回报告会活动,东莞市32个镇区的工会代表与企业方代表500余人参加。此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将重点向民营、外资企业推行。
莞企工资都将集体协商
广东省企业联合会罗佛光会长说,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依法就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行为。
罗佛光说,工资集体协商的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和工资两大块,工资协商的下限标准为当地政府部门制度的最低工资标准,但像电力、电信等垄断行业应制定上限标准。此协商机制以前主要是面向国有企业推行,随着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现在将重点向民营、外资企业推行。他认为,针对东莞的情况,推行此机制应以行业集体协商为主,即以行业来推动相关企业落实此项机制。
东莞市劳动局副局长陈汉驰介绍,目前在凤岗、塘厦的个别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中也存在工资集体协商的先例,此次将面向东莞所有企业推行,其中以民企和外企为重点。
目前东莞还没有制定完成此机制的具体时间安排。记者了解到,按照全省“工资集体协商三年行动计划”,到2010年底,全省已组建工会的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机制的比例将达到60%。
工资集体协商不等于涨工资
东莞市总工会办公室主任李红昌介绍,专项的工资集体协商在东莞是首次全面推行,但在1996年,东莞就有过集体合同的形式,即由工会代表员工与企业签订集体合同。
作为试点企业,电化实业有限公司签下了东莞第一份企业集体劳动合同。目前集体劳动合同已推广到全市2.2万家企业,覆盖260多万工人,东莞约有60%~70%的企业参与实施。
李红昌表示,集体合同包括的范围较广,其中一项就包括工资。她说,先期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将主要以培训学习为主,让企业了解此项机制,同时劳资双方的观念改变也很重要。工资集体协商并不是意味着给员工增长工资,企业也可以根据经营状况,提出不涨甚至是降工资的要求,按照工资集体协商的宗旨,工资的涨降都应由劳资共同协商。
密集型企业申请减税优惠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研究员苏海南认为,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时应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
苏海南通过调研发现,对于一些劳动密集型企业,特别是经济效益不好的民营企业将产生较大影响。“为鼓励企业实施此机制,我们正在向有关部门呼吁,希望对于员工在200人以下、年利益在30万以下的民营,能相应地享受减免一定税费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