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规模以上中小企业有4000多家,然而从事研发的却为数不多。为鼓励企业加强技术创新,东莞市目前正在施行“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的新政:对于搞研发的企业,税收将有的减,而且幅度还不小。
企业搞研发可减税一半
据悉,企业研发投入很大,数额一般在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而是否能有相应的产出,不少企业对此信心不足。此外,不少“三来一补”企业在莞只是一个生产基地,研发等投入主要由总部作出抉择。
为鼓励企业从事研发,广东省最近出台了《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试行办法》(下简称《办法》),东莞市经贸局等部门已将这一利好消息传达给在莞企业,并鼓励企业做好相应的申报工作。
《办法》规定,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东莞市经贸局技术进步与质量科科长郑文志举例说,假如企业赢利100万元,那么,按照原先税制规定,企业应该缴纳所得税25万元。若上述企业其间研发费用为50万元。那么,根据《办法》税前扣除后,应缴所得税即为12.5万元。
据悉,该政策的施行是从今年1月1日起算。
申报截止日期为下月31日
在操作流程上,东莞市经贸局表示,企业发生的研发费用要在经贸等行政部门立项。此前已在经贸部门申报技术创新项目的企业,经贸部门视该企业已立项;此前没在经贸等行政部门进行立项申报的企业,可凭企业在研发等方面的立项资料填写《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立项书》,然后向经贸部门申报。据悉,今年企业申报的截止日期为下月31日。(记者韦星、赵碧莹)
相关链接:可税前抵扣的研发费:
企业可税前扣除的研发费,是指企业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主要包括8项:
人员人工,主要指研发人员全年工资薪金。
直接投入,企业为实施研究开发项目而购买的原材料等相关支出。
折旧费用与长期待摊费用。
设计费用。
装备调试费。
无形资产摊销,因研究开发活动需要购入的专有技术所发生的费用摊销。
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其他费用,此项费用一般不得超过研发总费用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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