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是国际志愿者日。《广州市志愿服务条例》(下称《条例》)今年3月5日实施至今已整整九个月。《条例》的实施为志愿者带来了哪些实惠?团市委昨日公布的调查显示,志愿者们认为,最大的实惠是会给志愿者购买保险,同时,活动的经费也有了保证。
据了解,志愿者开展远程服务、外展服务和大型活动服务时,遇到一些意外伤害的可能性随时存在。但之前志愿者在从事志愿服务时,一般没有买保险,遇到意外通常是自己处理。
《条例》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安排志愿者从事抢险救灾等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志愿服务活动的,或者安排志愿者在国际性、全国性的体育赛会、文化活动举办期间,为该赛会、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应当为志愿者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广州青年志愿者协会表示,在近期广州举办的音乐金钟奖、国际友城大会等大型活动中,“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这一项待遇已被明确写入了志愿者招募公告。
志愿服务经费不够,志愿者还要自掏腰包,这是以往的志愿服务中遇到的难题。赵广军志愿服务队常务副队长史静芷告诉记者,服务队和工作室每个月的开销大约需要8000元,常常出现“财政赤字”,很多工作只能停下来。“《条例》解决了我们的后顾之忧,以后不用再为这些事发愁了。”史静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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