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企业登记主管机关对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年度检验。
办理程序:
企业提交年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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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机关受理审查企业年检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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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缴纳年检费,企业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副本上加盖年检戳记,并发还营业执照副本 |
年检应提交的文件:
(1)年检报告书; (2)企业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营业执照副本;
(4)经营范围中有属于企业登记前置行政许可经营项目的,加盖企业印章的相关许可证件、批准文件的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6)企业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还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收费标准:
年度检验费为人民币5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