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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07/12/11 14:57:07  阅读[858]
服务编号:

服务名称:

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受理机构: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受理窗口: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 [登记程序]1.领取申请书(表); 申请人向工商(分)局领取《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
2.公司名称查询及受理审查; 申请人向当地工商分局提交登记材料,工商分局收齐材料后送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发给申请人《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3.查询结果; 申请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查询申办结果;
4.领取通知书: 申请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申办资格:
申报材料: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在工商部门领取);
2.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其中企业法人作为投资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地企业还须当地工商局在其营业执照上盖章,社团法人作为投资人应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4.名称查询资料
办理地址:
办理依据: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国家工商局7号令);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999年12月国家工商局93号令)第二十三条。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时限 自发出《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起1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法定时限);自发出《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起7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承诺时限)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服务网址:
流程图:
流程说明: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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