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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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
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
受理机构: |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受理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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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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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描述: |
[登记程序]1.领取申请书(表); 申请人向工商(分)局领取《非公司企业法人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并按要求填写; 2.公司名称查询及受理审查; 申请人向当地工商分局提交登记材料,工商分局收齐材料后送市工商局市工商局发给申请人《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3.查询结果; 申请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查询申办结果; 4.领取通知书: 申请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
服务类型: |
申请办理 |
申办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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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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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在工商部门领取); 2.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3.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其中企业法人作为投资人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外地企业还须当地工商局在其营业执照上盖章,社团法人作为投资人应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 4.名称查询资料 |
办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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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依据: |
1、《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1991年国家工商局7号令);2、《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1999年12月国家工商局93号令)第二十三条。 |
收费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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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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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限 |
自发出《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起10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法定时限);自发出《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起7日内作出核准登记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承诺时限) |
受理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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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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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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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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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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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