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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登记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07/12/11 14:58:41  阅读[826]
服务编号:

服务名称: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登记
受理机构: 东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受理窗口: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 [登记程序]
1开业注册登记(设立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材料送各镇工商分局受理后,工商分局加具受理意见,转送市工商局个体科初审人员初审,科长审查,由局长签名核准发照
2变更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材料送各镇工商分局受理后,工商分局加具受理意见,转送市工商局个体科初审人员初审,科长审查,由局长签名核准变更
3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申请材料送各镇工商分局受理后,工商分局加具受理意见,转送市工商局个体科初审人员初审,科长审查,由局长签名核准注销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申办资格:
申报材料: [开业注册登记(设立登记)]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2、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经营场所证明;4、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变更登记]
1、 投资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2、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销登记]
1、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其他文件
办理地址:
办理依据: 1、《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九条、第十二条;2、《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月国家工商局94号令)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 3《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2000年1月国家工商局94号令)第十九条、第二十条
收费依据: 1992年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414号)。
收费标准: [开业注册登记(设立登记)]:300元 [变更登记]:100元 [注销登记]:不收费
受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法定时限);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的决定(承诺时限)。
受理时间:
联系电话:
投诉电话:
服务网址:
流程图:
流程说明: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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