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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申请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07/12/13 9:42:10  阅读[765]
服务编号:

服务名称:

新办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申请
受理机构: 东莞市国家税务局
受理窗口: 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管理股
协办机构:
服务描述: 新办企业经税务机关批准,可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
服务类型: 申请办理
申办对象: 申请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的纳税人
申办资格: 新办符合减免资格的企业
申报材料: 企业书面申请、相关财务会计报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办理地址: 企业所在镇、区国税分局
办理依据: 《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粤财税发[1994]1号)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受理时间: 正常上班时间
联系电话: 2630299
投诉电话: 2630663
服务网址: http://www.gddg-n-tax.gov.cn
流程图:
流程说明: 纳税人申请→主管国税机关审批。

纳税人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主管国税机关受理后进行审批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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