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月9日从深圳市劳动保障局获悉,近日该局对11家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涉及罚款203.79万元。
据深圳市劳动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决定》,维护法律的权威,加大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和执行力度,近日该局对11家在法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行政处罚(处理)决定的用人单位,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这些用人单位主要存在拖欠工资、超时加班、非法用工、提供虚假资料等违法行为。个别用人单位还存在着多次违法、经劳动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行为。上述案件共涉及行政处罚金额41.24万元,因用人单位未按期缴纳罚款,依法加处罚款203.7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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