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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中小企业后备资源逾千家
来源:北京网    更新时间:2008/3/22 10:27:49  阅读[774]
   深圳创新型企业迎来重大喜讯:经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昨天向社会公开征求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的意见。这意味着广受瞩目的创业板市场经过十年的筹备,已进入最后的倒计时阶段。业内预计,深圳本地基本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后备资源已逾千家,包括创业板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将成为深圳市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关键性要素和第一驱动力。

    十年创业磨一剑

    创业板是指交易所主板市场以外的另一个证券市场,其主要目的是为新兴公司提供融资途径,助其发展和扩展业务。中国证监会昨天明确表示,创业板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将服务于创新型国家战略的实施,定位于服务成长型创业企业,重点支持自主创新企业。

    从1998年12月,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向国务院提出“尽早研究设立创业板块股票市场问题”以来,创业板市场的研究筹备工作经历了十年曲折。随着1999年1月深交所向证监会呈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进行成长板市场的方案研究的立项报告》以来,创业板市场的研究工作快速推进。2000年4月,中国证监会向国务院报送《关于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发展设立二板市场有关问题的请示》。次月,国务院原则同意证监会关于设立二板的意见,将二板市场定名为创业板市场。但直到2004年5月17日,证监会才同意深交所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去年8月22日,《创业板发行上市管理办法》(草案)获国务院批准,意味着创业板市场的正式启动。

    创业板轮廓清晰

    昨天出台的有关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对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考虑到创业企业规模小的特点,创业板的标准在主板市场基础上作了较大幅度的降低。在要求企业具有一定盈利能力的基础上,考虑到不同类型创业企业的需求,该办法设计了两套标准:最近两年连续盈利,最近两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公司在创业板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元。

    证监会表示,考虑到创业企业规模小、风险大、创新特点强,在发行审核委员会设置上,专门设置创业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创业板发审委人数较主板发审委适当增加,并加大行业专家委员的比例,委员与主板发审委委员不互相兼任。为加大市场约束,创业板进一步突出保荐人的作用,强化保荐人的尽职调查和审慎推荐作用,在企业成长性、自主创新方面,要求保荐人出具专项意见;

    在持续督导方面,要求保荐人督促企业合规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督导发行人持续履行各项承诺,并要求保荐人对发行人发布的定期公告撰写跟踪报告。

    证监会将根据社会各界提出的修改意见,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作进一步的修改与完善后发布实施。届时,证监会将根据该管理办法和相关规定受理企业的首发申请材料。

    深圳上市资源储备雄厚

    深圳在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过程中十分重视创新型企业成长与资本市场发展的结合,把支持和促进创新型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作为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重要举措之一。2004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了中小企业上市培育工程,出台了一系列中小企业上市的扶持鼓励政策。

    来自深圳市贸工局的数据显示,深圳本地基本符合创业板上市条件的中小企业后备资源约1100家,启动跟踪服务的约300家,而经过筛选作为上市储备的企业数量约150家,并可能成为创业板推出之初即上市的企业。市科信局表示,创业板储备企业的调研工作已陆续展开,目前已上报100家企业进入上市资源数据库,并正进行梳理和筛选,下一步将向券商集中推介。

    据了解,去年我市共有32家民营中小企业在深市中小企业板和海外资本市场成功上市,募资总额高达283亿元。目前,全市已完成上市辅导并上报证监会的企业有16家,进入上市辅导期的有50家,处于改制阶段的还有80家。

(责任编辑:城市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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