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打防结合,以打为主”到“打防结合,以防为主,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整治长效机制”,这是深圳市公安局一直在着力实施的战略性改革。5年多来,通过创新警务管理体制、整治出租屋和外来人口、壮大群防群治队伍、严抓基层队伍建设这些“防”,加上持续增强的“严打”力度,深圳的社会治安持续明显好转。
据统计,2004至2007年,我市刑事案件年均下降10.9%;“八类”刑事案件年均下降15.7%;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绑架、“两抢”、入室盗窃等案件年均分别下降30.1%、20.1%、13.6%;飞车抢夺案件年均下降43.6%。据市统计局社会调查机构统计,市民群众对我市社会治安的满意度2004年为77.4%,2005、2006年分别上升为81.2%、85.5%,居民的幸福指数明显提高。
逾半警力压向路面
深圳市公安局从2006年4月1日开始派出所勤务机制改革。据市公安局副局长申少保介绍,这项改革在全国率先实施,“触动了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总神经’”。它是指,全市派出所在总警力不变的前提下,淡化警种概念,将原来刑警队、治安队、社区防范队、巡警中队、综合室“四队一室”重新调配,整合为“三队”——社区巡逻队、侦查办案队、行动支援队,将超过50%警力全部压向路面,基本勤务由“坐班制”变为以基础防控为主的着装“巡逻制”,警务前移。“改革对民警的理念产生了根本性的冲击,它适应了社会治安动态化的需求,是警方所有改革的核心”。
以全市率先开始试点之一的东门派出所为例,这里给人最直观的感受是,办公室里的民警明显减少。据所长徐志锋介绍,东门派出所除去所长、教导员和行动支援队近20人外,其他150余名民警全部充实到了打防控的第一线。也就是说,两年来,社区群众能看到的民警数量是改革前的十余倍,见警率大大提高。
与派出所勤务改革同时进行的警务管理体制创新还包括:在市公安局筹建了情报处,建立警情动态预警分析机制;公安指挥中心实现了“三台合一”、“扁平指挥”,把指挥调度的终端延伸到路面执勤警力,直接指挥路面GPS车辆就近到现场处置;首创“路灯杆报警定位标识”系统,大大提高了出警率。深圳警方负责人特别提到,两年来,我市命案数量大幅下降,其中重要的一点便是伤害致死案减少了很大比例。这是因为以前很多命案由吵架和小纠纷引起导致伤害致死。改革后,在街面巡逻的警察数量大幅增加,距离群众近了,处警更快,吵架和小纠纷能在第一时间被“摆平”,伤害致死案件自然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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