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问题是政协委员在“两会”上关注的焦点之一,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此次提交了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民工管理和服务工作的建议》,记者了解到,市政协社会法制委员会和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去年开展了对我市农民工课题的调研,并在此次提案中对我市农民工管理、培训以及法律援助等方面提出不少建议。
管理:
设立农民工管理和服务部门
提案建议,政府部门在管理和服务上应实现两个转变,即政府各部门应该由过去主要面向和管理户籍人口,转变到同时面向和管理常住人口及流动人口,成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所有居民的公共型政府,政府各部门今后在研究制定长远发展战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时都要充分关注农民工的利益和需要。
此外,提案还建议可借鉴上海的做法,在市、区劳动保障局设立专门的农民工管理和服务部门,研究制定农民工政策,负责农民工综合管理,各街道成立农民工管理服务中心,可将涉及农民工管理和服务的有关部门的职能进行有机整合,由该机构统一对辖区内农民工实行综合管理提供各种服务。
培训:
建立多元化培训投入机制
为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提案建议应统筹规划,建立健全组织培训工作体系。提案认为,农民工培训是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宽、行业和工种众多,仅仅依靠政府职能部门和职业院校以及培训机构难以完成,必须将此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工作日程,统筹规划,分工协作。
另外,提案还建议,应广筹资金,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逐步建立起政府投入为主导,企业、社会和农民工个人共同分担的多元投资体系,同时积极完善多种形式的培训补贴政策,鼓励农民工参加各类技能培训。
援助:
按比例配置法律援助机构人员
提案因此建议,应加大政府法律援助力度,创新法律援助机制,一是改变对律师执业机构在同一城市设立不同办公地点的限制,鼓励特区内的律师事务所在特区外设立办公室,增加特区外服务机构和人员的投放量;二是建议按居住人口而不是按户籍人口比例配置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并要求律师等专业人员占70%以上。同时,给各街道的法律援助工作站配备专职专业人员,并解决日常工作经费。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