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保安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市政府四届八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5月1日正式发布实施。同时,保安员上岗也将实施“两证合一”,将现行的保安员资格证和上岗证合并为保安员证,5月正是发放。
据了解,截至2007年12月底,全市保安队伍已达198110人。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我市保安员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各类案件13177宗,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7321人,保安员见义勇为27689人次,消除各类治安隐患29900多起,为客户挽回经济损失5亿多元。保安队伍已成为协助我市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的一支重要辅助力量,做出了重要贡献。
目前,随着社会的发展以及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安全服务需求,保安法律法规已经相对滞后。相关的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由于制定时间早,部分内容已经不适应当前保安管理工作的需要。同时,近年来由于缺乏法律依据,管理体制不顺,监督力度不够,我市保安服务行业已经暴露出一些问题,如各类保安队伍称谓不一、服装混乱、管理各自为政、保安服务市场欠规范等问题,严重制约了我市保安服务业的健康、稳定、快速发展,亟待解决。
深圳市市长许宗衡在政府工作会议中也明确指出要“关心这支队伍,爱护这支队伍”。因此,《办法》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保安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使保安服务行业能够更好的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保安服务。《办法》不仅严格规范了保安企业、人员的服务职能职责和法律责任,而且对保安从业人员的权益的保障进行了详细规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办法》中明确指出,保安对雇主的非法指令有拒绝执行的权利,雇主不得因此解雇保安。相关部门将组建“保安员权益保障部”对保安员权益进行保护。
同时,全市巡防员的管理工作也将纳入到《办法》中。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钱伟说,目前深圳有巡防员14000余人,全部是由保安公司培训,然后分派到各个派出所,所有巡防员的管理也要纳入到这个规章里。钱局长强调,对于巡防员的管理要求将比一般的保安员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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