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我市全年计划改造农贸市场50家,改造覆盖率将达60%,同时鼓励不符合改造升级条件但符合转型条件的市场转型为商行。这是记者在日前召开的全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联席会议上获悉的。
据统计,我市原有农贸市场487家,截至去年底已改造升级246家,覆盖率达50.5%。会上制定的2008年全市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今年的改造任务,要求在原计划完成22家、改造覆盖率达到55%的基础上,力争实现50家农贸市场改造升级。
会议要求,今年全市要进一步加大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力度,各级政府必须切实负起领导责任,采取灵活措施,综合运用各种资源,敢啃农贸市场改造升级中的“硬骨头”,把好事办好。
针对市场面临的产权分散、业主改造意愿不强等具体问题,要深入动员,坚定市场开办企业的信心,积极采取各种灵活措施,为企业办理相关业务提供便利条件;在继续实施去年出台的各种奖励措施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调动市场开办企业的积极性,及时解决市场在实施改造升级过程中碰到的具体问题。对于涉及市场规划、国土审批手续等重点难点问题的,可根据辖区实际,对各项审批专事专办。
对于改造完毕的农贸市场,有关部门要规范验收程序,严格验收标准,保证改造升级质量;并及时为申报验收的农贸市场办理相关审查手续,及消防、环保、卫生等有关许可文件和营业执照;切实落实扶持鼓励政策,坚持做到竣工一家、验收一家,合格一家、补贴一家。
农贸市场改造升级完成后,原市场经营者中的深圳市户籍人员如愿意到改造后的新市场应聘或承租经营店档,凡符合条件的,市场开办单位应予以聘用或承租;未被聘用或未能承租新店档的,由市、区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提供免费就业培训、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
对不符合条件又无法转型的“小、散、乱、脏、差”市场和未取得营业执照擅自经营甚至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市场,依法清理整治。
(责任编辑:城市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