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一、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退职条件;
二、达到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最低缴费年限规定如下:
(一)深户员工:
1、1992年7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的,最低缴费年限10年;
2、1992年8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最低缴费年限15年。
(二)非深户员工:
实际最低缴费年限15年。
*温馨提示:
养老保险待遇与员工缴费工资高低、缴费年限长短成正比关系,请员工按时足额参保以保障自己的养老权益。
[申报材料]
(一)正常退休:
1、《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审核表》一式两份;
2、员工有档案材料的,还应该提供本人档案材料;
3、员工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员工本人银行活期储蓄存折(深圳市中行、工行、建行、农行、发展行或商业银行的户名帐号页)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5、经本市劳动、人事部门批准正式调入本市的员工或属安置到本市的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及部队在编职工,还应提供调令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6、属归侨的员工还应提供市侨务机构出具的归侨身份证明原件一份;
7、失业人员还应提供失业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二)提前退休:
1、正常退休时所要求的上述材料;
2、申请人属病退、退职的,还应提供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原件一份;
3、申请人属于破产国有工业企业员工的,还应提供法院的破产裁决书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4、军转干部提前退休,还应提供《军队干部转业审批报告表》或市军转安置部门出具的《干部行政介绍信》复印件(验原件)。
附注:已退休的军转干部申领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应提供从原关闭、破产、改制国企或国资委出具的是否获得经济补偿金的有关证明原件一份和退休证复印件一份(验原件)。
[受理部门]
市社保机构养老保险处及各区社保管理处养老保险科
[受理申报材料时间]
每月的20日之前,20日后申报的次月处理。
[领取《决定书》和采集指纹]
员工经核准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须在受理申报时告知的时效内到受理的养老保险窗口领取《深圳市企业参保员工养老保险待遇决定书》,同时持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到指纹采集点采集指纹。已离退休人员每年须进行指纹验证一次,验证时间为本人退休的月份或之前的3个月内。
[待遇计发时间]
员工经核准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并已采集指纹的,由社保机构于受理申报之后30个工作日内发放养老保险待遇。
[领取员工档案材料]
单位经办人或员工本人须在受理申报之后30个工作日内到养老保险窗口领回员工档案材料。
[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和《深圳市养老保险员工退休证》]
员工经核准退休可以按月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后,可提供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相片背面注明姓名和电脑号),到养老保险相关窗口办理《深圳市养老保险员工退休证》,制证期限为15个工作日。退休人员在职时已办理《深圳市职工社会保险证》或《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的,可不再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需办理《深圳市劳动保障卡》的,须提交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联网照相馆的数码照相回执,才可到养老保险窗口领取制卡清单。
(责任编辑:城市网)